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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父辈志——父亲殉难五十年的怀念

http://www.cnfzm.com 来源: 日期:2006-1-25 10:35:14

    作者:方明

    1985年8月6日,是我父亲方志敏殉难50周年日。

    我排行老三,父亲被捕时我还年幼。后来听妈妈缪敏讲过许多父亲的故事。父亲高风亮节,为中国人民所作的贡献,永远铭记在广大人民心中,这是中华民族的光荣,也是后代的荣誉。父亲的革命业绩,使我终身难忘。父亲为中华民族生存,为可爱的中国而战,父亲的未竟事业,历史赋予了我们子孙后代。父亲的精神和品质,激励着我们为振兴中华而拼搏!

    父亲殉难的日子,我铭记心间。每年的8月6日,我的热泪无数次在眼眶翻滚,心里无数次地呼唤着父亲的英灵,是多么想大喊一声:“爸爸”。敬爱的父亲,妈妈说过,从生下我的那天起,你就很喜欢我,亲我没个够。但在那残酷斗争的年代正是敌人大规模地向苏区围剿的紧要关头,你奉中央之命令,于1934年7月率领红军北上抗日,离开了赣东苏北区人民,离开了妈妈和我。在那白色恐怖的日子里,你途中不幸被困。不久,不幸的消息传来。

    1935年1月29日,你被俘了!在敌人面前你威武不屈,大义凛然。从此,我们父子永远没有再见面了。1935年春,环境所迫,我被寄托在德兴县姑姑家,跟姑姑躲进深山老林。生儿是父亲,养儿是乡亲,救我并得以生存的是共产党。我怎么也忘不了乡亲,他们为我送茶送饭,大家风餐露宿,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。这年4月,我被国民党抓下山关进上饶县监狱里,臭虫蚊子跟国民党一样恶,在我幼小身躯上,无情地吮血,似乎想把我吃掉!蚊子叮一针,臭虫咬一口,全身发痒,红一块、肿一块,不久我就病倒了,全身也溃烂了。姑姑看到我这个快要死的后代,横下一条心,把自己未满两岁的孩子,带到上饶县卖了,卖得两块银圆,用此钱买药给我治病,还买了一张竹床,让我躺着,免得睡在泥土杂草上。在姑姑的精心照料下,不久,我的病渐渐好了。乡亲们见到姑姑牵着我,都感慨万分地说:“你不应该卖掉自己的孩子,没钱我们大家凑呗,……。”姑姑说:“革命嘛!哪有不付出代价的,这孩子是我兄弟寄托的后代,亲生孩子是我自己的苗苗,兄弟的孩子同样是我的骨肉……。”当时说得大家都感动地流下了热泪。我一直由姑姑带养,同时得到众乡亲同情和帮助。好人终有出头日,黑夜自有天亮时!国民党牢底没有被我们坐穿,国共两党合作时,延安党中央派来亲人营救我和姑妈。出狱后,我幸运地到达了延安。这些事情,从我懂事起,妈妈常常对我念叨德兴的姑姑、德兴的父老乡亲,给我讲这些难忘的往事,要我记住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,今后要无愧于革命后代的光荣称号,也不能忘记情深厚谊的众乡亲,更要学习他们为革命献身的高贵品质……。

    1940年叶帅在父亲照片上题了词,头一句就是:“血战东南半壁红”。于是,无数烈士,共同浴血奋战,鲜血染红了东南大地,染红了祖国的半壁河山!父亲为中国革命做出了丰功伟绩。功绩只能证明父亲一生伟大。至于继承和发扬烈士未竟的事业,则是我们后辈义不容辞的责任。我要继承父辈的遗志,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并且教育好后代,继承父辈的事业,使之代代相传,永远相传。

    我常带着全家大小重读父亲留给我的宝贵遗产——《可爱的中国》、《清贫》、《呕血》等遗著。

    本文选自弋阳县纪念方志敏起义50周年征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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