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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32年1月11日)
我处财政问题,现作一总报告于下:
在1930年11月以前,东北苏维埃的财政尚称充裕。因为新苏区不断的发展,捕捉豪绅地主筹款很多;红军又时常获得胜利,攻占了好几个城市,得款颇多,所以在那时候各种工作人员能按月发给生活费。红军按月发4月[元]5角的伙食费,5元一月的生活费,每月用费约万余元,除支[出]仍有余款。自攻下景镇后,有[存]款加多。在立三路线时期,扩充新兵30000余人之多,每月用费在12万元以上,财政委员会支出如此巨款,仍存款23万元,存金2000两未用。每月各地解款可收19万元,支出虽大,收入两低,尚不至动用存款。
自白军第一次围攻,新苏区相继失败,收入骤减,1930年11、12月至1931年1、2、3月收入总数不过75000余元。支出虽实行减少,但每月支出仍需7万至8万元。所有存款就在这五个月内完全用尽,到4月份红军伙食费都无办法给了。红十军因此就开去闽北行动,一方巩固闽北苏区;一方筹款,结果筹得70000余元,渡过五六两个月的财政难关。红十军自闽北归来后,没有筹到多少款项,新苏区又没有大的发展,收入总是不敷支出,各种经费虽经迭次削减,尽量节省(红军伙食从每月4.5元减至3.2元,零用几个月才发一次,工作人员的伙食则减至3元1月,生活费完全停发),每月只用二万六、七千至3万元,时常仍感觉拮据无款应急!七、八月差不多靠发了3万余元钞票维持过去。9月份收到一部分土地税金;10、11、12月份,因建立了3个对外贸易处,4个船舶检查局(实际上只有2个起点作用),有相当的收入,再加上土地税金勉强应付,但亦仅够发伙食费及各种必要的费用,红军零用钱及工作人员生活费还是没款发给。
这次省苏人民财委会总结1931年的收支,总亏空大洋66511元,金子375两,加上解中央的650两,共亏空1205两。省苏维埃银行前后共发钞票及兑换券6万余元,但该行基金现只有3千余元,该行的纸币都被省苏财委会借来支付各项费用。省财委会共只有金1010余两。银行的基金及购买军需品,西药及其他各种必需品,都完全靠这金子。省财委会虽拟具许多财政计划,在开始执行的时候还没有收到完全的效果。
现在财政收入,土地税金(土地税2/10是收现洋)是收用完了,余下6/10的谷子(内除2/10的谷子留各村作斗争经费),只够红军各机关团体及避匪群众吃,不能出卖。2月就无土地税金收了,即少了一项收入。比较可靠的收入,只有船舶检查局每月可收六七千元(原设4局已裁1局,只2局可收到税金),对外贸易处可收三四千元(共13处,也只有三四处可获赢利),罚款万余元。我们每月要发伙食费及其他必要费用,极节省的支用,须要3万余元。红军工作人员的生活费或零用费都不能发,每月不足的万余元,则希望十军能攻击城市筹款与兑换一些金子。同时仅发伙食费不发生活费和零用费,的确有许多工作人员弄不到衣穿,特别是红军与医院的伤病[员]的生活,的确感受很大的痛苦。所以在2月以后,在军事上如得不到较大胜利和苏区的扩大,则我们的财政那[就]日渐困难。
兹交汪辰同志带来纯金条10条,计净重100两,和前交杨同志带来的250两共350两,请查收。我们本想多送点来,但目前财政如此困难,如将存金用去多了,定要影响苏维埃财政发生大的恐慌。如东北苏区在二三个月内,财政能相当的增加收入,困难能相当的解除,当陆续送款前来,帮助中央经费。我们很诚恳的接受中央给我们“各苏区要将筹款帮助中央作为目前战斗任务之一”的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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